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仔细核查了公司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的相关资料、实施以及决策程序,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徐向阳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提名徐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秦龙杰、倪一帆、吴文芳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