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和重整投资人合伙人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2022 年 11 月 21 日,法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
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
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或“重整主体”)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
自法院裁定批准后 12 个月内将完成《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以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伙人基金”)为牵头方的重整投资人将共同投资组建“欣隆鑫实业”,再由“欣
隆鑫实业”全资成立隆鑫通用 29.99%股权对应的资产接受平台“欣隆鑫智造”(前
期拟定的名字为“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欣隆鑫智造”将成为公司新控股股
东。
根据公司近日收到的相关告知函,重整主体应在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9 个月内,将对债权人完成现金部分的清偿。截止目前,《重整计划》仍处于执
行期内,“欣隆鑫智造”目前尚未注册成立,隆鑫通用股权尚未进行交割。
合伙人基金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牵头组建了重整出资平台“鑫隆鑫投资”,该主
体是《重整计划》项下隆鑫通用 29.99%股权接受平台“欣隆鑫智造”的间接控
股股东,即为公司未来的间接控股股东。鉴于“鑫隆鑫投资”的出资人以及各出
资人的权益仍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目前仍不能确定公司未来的实际控制人情
况。
截止目前,“鑫隆鑫投资”的实际出资金额为 0,“欣隆鑫实业”和“欣隆鑫智造”
尚未完成注册登记,三家公司的资金到位进度以及注册登记进度还存在不确定
性,可能会对《重整计划》的执行进度产生影响。
截止目前,法院裁定的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已过半,存在重
整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重整事项存在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
日起 9 个月内不能对债权人完成现金部分清偿的风险;亦存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完
毕之前,不能顺利实施完成重整的风险。
若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将发生变更;如重整计划不能顺利
实施,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即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是否成功仍存
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 年 1 月 30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 05 破申 665 号-677
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 年 3 月 16 日,重庆
五中院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88 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隆鑫系十三家公司进
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2 年 11 月 21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之四
号”裁定,批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法院裁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隆鑫系十三家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监督期限与执行期限一致。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投资组建的“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实际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将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2-004、临 2022-045 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公司根据公开信息查询以及近期收到控股股东/合伙人基金的《函件》,控股股东重整相关情况如下:
(一)合伙人基金出资人及实控人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合伙人基金作为本次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投资牵头方,成立
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航,实际控制人毕浩。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以来的股权情况如下:
1、截止目前股权结构(直接持股股东)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川瑞宏仁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56 55.56%
(以下简称“上海川瑞”)
西藏德音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44 44.44%
(以下简称“西藏德音”)
合计 10,000 100%
2、间接持股股东的变化情况
①上海川瑞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海川瑞在公司名称、注册资本金额、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投
资人(股权)等事项发生变更。主要为注册资本金减少 245,010 万元,投资人从中铁信托持股 99.996%和上海德音持股 0.004%,变更为西藏德音持股 99%和赣州景创持股1%。且,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应变更为赣州景创。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上海川瑞宏仁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名称 上海川瑞宏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
注册资本 250,010 万元 5,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 赣州景创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德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 (以下简称“赣州景创”)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50,000 万
西藏德音,出资 4,950 万元,占 99%;
投资人情况 元,占 99.996%;
赣州景创,出资 50 万元,占 1%
上海德音出资 10 万元,占 0.004%
2023 年 4 月 26 日,上海川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毕浩”;投资人(股权)
变化为西藏德音减少出资 50 万占比减少 1%,由毕浩出资 50 万占比 1%,总股本未变
更,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执行事务合伙
赣州景创 毕浩
人
西藏德音,出资 4,900 万元,占 98%;
西藏德音,出资 4950 万元,占 99%;
投资人情况 赣州景创,出资 50 万元,占 1%;
赣州景创,出资 50 万元,占 1%
毕浩,出资 50 万元,占 1%
②西藏德音
西藏德音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毕浩出资 500 万元占比 50%,胡航出资 500
万元占比 50%,自 2022 年 7 月以来未发生变更。
综上所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以来,除间接持股股东上海川瑞存在注册资本、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股权等变化外,合伙人基金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截至目前,合伙人基金的实际控制人为毕浩先生。
(二)重整计划已执行情况
1、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 12 个月,重整主体需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9 个月内完成对债权人完成现金部分清偿。其中,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9 个月内对债权人完成现金部分的清偿,即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的评估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9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每家普通债权人在 50 万元(含本数)范围内获得全额现金清偿,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9 个月内支付完毕。
2、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债权清偿进展为:
2.1 职工债权已清偿完毕,总计金额人民币 258,239.56 元;
2.2 对债权金额在 50 万元(含本数)以内的普通债权人进行了部分现金清偿,
涉及普通债权人 44 名,总计清偿债权金额人民币 2,794,112.24 元,占重整计划中50 万以内普通债权人债权总额人民币 4,452,519.32 的 62.75%。
2.3 隆鑫系十三家公司收到联合投资人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发展”)投资款人民币 1,628,000,000 元,并全部用于偿还相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
3、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资产交割进展为:隆鑫控股持有的重庆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077)的 433,221,289 股限售流通 A 股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通过司法扣划至重庆发展。
(三)最新的进展情况
合伙人基金于2023年6月21日牵头组建了重庆鑫隆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隆鑫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重庆鑫隆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②出资额:32.06 亿元
③实缴资本:0 元
④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21 日
⑤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大同街 8 号
⑥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⑦实际控制人:毕浩
⑧合伙人信息(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实控人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期限
(万元) (万元)
中国合伙人(上海)
1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毕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