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等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
额日峰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投资。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名称:为控制风险,投资于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
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
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上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1、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谨慎投资,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定期关注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同时,定期将理财投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汇报,严格按照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形下进行理财类产品投资。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自有闲置资金做委托理财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短期流动资金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每笔委托理财均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短期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12,644.37 1,331,912.07
负债总额 557,097.16 524,769.74
净资产 719,734.10 773,027.23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9,128.95 98,816.48
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42.44% 39.40%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10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7.62%,净资产总额的 13.89%。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额日峰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投资。本次理财投资主要选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货币基金 19,577.19 100.00 433.20 19,477.19
2 国债逆回购 - - 1,860.78 36,172.54
合计 39,302.23 19,577.19 100.00 2,293.98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5,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0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4.7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5,649.73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4,350.27
总理财额度 100,000.00
注:国债逆回购交易周期短、交易次数频繁,前述理财产品的单日峰值均未超过董事会批准额度权限。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