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2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6,424.80 万股的 2.56%。其中,首次授予 338.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16,424.80 万股的 2.0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52%;预留 81.8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16,424.80 万股的 0.5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4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1998年 1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大元泵业”,股票代码“603757”。
上市日期:2017 年 7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韩元富
注册资本:164,248,000 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0255499827N
经营范围:泵和真空设备及其零件、电机及其零件制造、销售;机械和设备修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服务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134,855,470.37 1,113,597,179.75 1,123,232,66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656,370.91 167,518,567.95 179,430,82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1,597,776.88 157,003,691.75 171,025,826.5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12月31日 2017 年 12 月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25,344,681.38 1,007,482,310.47 894,433,742.52
总资产 1,416,118,146.51 1,275,666,350.92 1,173,061,362.64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1.02 1.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4 17.79 31.65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
国良、崔朴乐,独立董事王洋、章武生、易颜新。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韩元再、监事胡小军、
职工监事颜珍素。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分别是:总经理韩元富、董事会秘书俞文、财
务总监杨德正。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
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2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6,424.80 万股的 2.56%。其中,首次授予 338.20 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16,424.80 万股的 2.0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52%;预留 81.8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16,424.80 万股的0.5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48%。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53 人(占公司截止 2019 年底员工总数
1,646 人的 9.30%),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
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
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司网站
或者其他途径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可在激励对象范围内调整激励对象,
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额的
比例
1 崔朴乐 董事 10.00 2.38% 0.06%
2 俞 文 董事会秘书 10.00 2.38% 0.06%
3 杨德正 财务总监 10.00 2.38% 0.06%
核心骨干人员(150人) 308.20 73.38% 1.88%
预留部分 81.80 19.48% 0.50%
合 计 420.00 100.00% 2.5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
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8.7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8.7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7.51 元的 50%,为每股 8.76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16.57 元的 50%,为每股 8.29元。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