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温岭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 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2020】年第【2】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收益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220
兴业银行金雪球
(参照比较
兴业银行 银行理财 聚利【2020】年第 4.4%
5,000 基准测算,不
温岭支行 产品 【2】期封闭式 (比较基准)
代表实际收
净值型理财产品
益)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固定收益
类,非保
本浮动收
365天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益型,封
闭式净值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兴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 R2(对应评级说明为:产品结构简单,所投资资产综合风险较低),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在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2020】年第【2】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2、产品收益类型:私募、固定收益类、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
3、成立日/起息日:2020 年 6 月 22 日。受托方兴业银行有权根据产品募集
情况对成立日进行相应调整,有权因融资人取消融资计划、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4、到期日:2021 年 6 月 22 日。
5、产品兑付:2021 年 6 月 23 日。理财资金到账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晚于兑
付日日终,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至兑付日下一工作日日终。如发生延后至兑付日下一工作日日终的特殊情况,兴业银行将进行公告。若出现“延期终止”情形或“提前终止”情形,则兑付日相应顺延或提前。
6、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7、理财产品费用:销售服务费率 0.40%/年;产品托管费率 0.01%/年;投资管理费率 1.0258%/年。
8、比较基准:年化 4.40%。该比较基准仅作为管理人收取超额业绩报酬和动态调整投资管理费的参照,不代表理财产品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主要投资标的的资产类型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标的的主要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人”或“环太
融资人
湖”)
融资规模 3 亿元
剩余融资
365 天
期限
到期收益
从产品起息日起每 3 个月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分配
兴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在北金
交易结构
所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
1.宏观经济及地方政策风险。融资人是湖州南太湖新区重大土
地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南太湖新区于 2019 年 6
月 2 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浙江省大湾区四大新区之一。融资人主营
业务中土地开发和受托代建业务受宏观经济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政府投融资体制调整的影响较大。
2.资产债务率较大风险。2017-2019 年及 2020 年一季度末,融
风险提示 资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91%、63.80%、66.57%和 67.46%,融资
人资产负债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融资人的融资渠道除传统银行
外,还有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股权交易中心等。
3.信用风险。该产品最终投向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融资计划,由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州经开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若融资人与担保人同时发生违约,
可能导致本金及收益的损失。
融资人简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 月 28 日,注册
介 资本 200000 万元,由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9.50%,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10.50%,申请人的最终实际控
制人为湖州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为聂舸,主营业务范围为城市
基础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和维护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环太湖水
利、农业、旅游开发,城市建设用地前期开发及办理土地受让事项。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兴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 R2(对应评级说明为:产品结构简单,所投资资产综合风险较低)。受托方兴业银行对本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公司可能无法取得理财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理财本金的风险。对此,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通过内控流程对本次投资理财产品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特别是针对投资产品准入范围进行了严格审批,确保符合公司内控管理要求。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和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国内已上市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
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1,611.81 144,612.23
负债总额 29,077.35 29,368.34
所有者权益 112,534.47 115,243.89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3.85 4,085.64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49,579.12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
为 20.31%;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数为 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0.08%。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兴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 R2(对应评级说明为:产品结构简单,所投资资产综合风险较低)。受托方兴业银行对本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公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