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