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2万吨高档纸基新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 金195,515,104.69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4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 12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19.00万元(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23,78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2019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98.00万元 (含税金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8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 经 中 汇 会 计师 事 务所 ( 特 殊 普 通合 伙 )验 证 , 并 由 其出 具 中汇 会 验 [2019]5170 号 《验资报告》。
(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22万吨高档纸基新材料项目 122,552 9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35,000
合计 157,552 125,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止2021年11月23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节余金额
年产22万吨高档纸基 90,000 71,345.26 18,654.74
新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35,000 0
合计 125,000 106,345.26 18,654.74
注:项目节余金额未包含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1年11月23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仙鹤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衢州 1209260629200096113 0 活期存款
衢江支行
浙江哲丰 中国工商银行股
新材料有 份有限公司衢州 1209260629200096361 0 活期存款
限公司 衢江支行
浙江哲丰 招商银行股份有
新材料有 限公司衢州分行 570900193810107 2,415,104.69 活期存款
限公司
合计 - 2,415,104.69 -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未包含理财专户中的余额。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理财产 理财产品发行机 购买日期 产品持有期间 金额 是否已到期
品 构
活期存 金华银行股份有 2020年12月24日 活期 19,310 否
款 限公司衢州分行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支付期限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195,515,104.69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公司将在质保期限到期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2万吨高档纸基新材料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2万吨高档纸基新材料项目” 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仙鹤股份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仙鹤股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仙鹤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