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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30 沪市 岱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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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30: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2-04-29

603730: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03730                                                公司简称:岱美股份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采用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24,415,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207,75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7,324,652股,转增后的公司总股本由724,415,505股增加为941,740,157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岱美股份        60373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肖传龙                        李俊晓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
                        1299号                        1299号

        电话          021-68945881                  021-68945881

      电子信箱        IR@daimay.com                  IR@daimay.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环境、政策导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1 年,汽车行业经历了严峻的考验,面对芯片短缺、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海运紧张等行业不利因素影响,全行业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年汽车产销量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发展动力。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发布的全球汽车产销量数据显示,
2021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8,014.6 万辆和 8,268.5 万辆,同比增长 3.1%和 5.0%。在全球整
体车市的积极增长态势下,全球大部分汽车市场在 2021 年也实现了销量增长。其中,全球三大主
流车市中,美国车市在 2021 年上半年强劲销量的推动下,2021 年全年完成销量 1,507.9 万辆,同
比增长 3.4%。相比之下,欧洲乘用车车市 2021 年销量仅为 1,177.5 万辆,同比微跌 1.5%,这是自
1990 年以来,汽车制造商在欧洲表现最差的一年。中国汽车产销结束了自 2018 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的局面,同时产销总量连续 13 年稳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产业协会数据统计,2021 年
度我国汽车产销量为 2608.2 万辆和 2627.5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4%和 3.8%。其中,乘用
车 2021 年产销量为 2140.8 万辆和 2148.2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7.1% 和 6.5%。乘用车市场
随着国内消费市场的不断拉动,将继续保持 2,000 万辆以上的规模。新能源汽车方面,2021 年,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354.5 万辆和 352.1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59.5%和 157.5%,
市场渗透率提升至 13.4%,整体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的新阶段。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乘用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公司在上海、浙江、美国、法国、墨西哥等地均建有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并在日本、韩国、德国、英国、西班牙等国家设立有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络。公司已成功实现与整车厂商技术开发的同步化、配套产品的标准化以及售后服务的一体化,是全球汽车产业链中的细分行业龙头。

  公司主要产品为乘用车的顶棚系统和座椅系统的内饰件,包括遮阳板、头枕、顶棚、顶棚中央控制器、扶手等汽车内饰产品。公司已与全球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产品开发和配套供应关系,客户包括宾利、保时捷、奔驰、宝马、奥迪、通用、福特、菲亚特克莱斯勒、大众、标致雪铁龙、特斯拉、Rivian、丰田、本田、日产等国外主流整车厂商,以及上汽、一汽、东风、长城、蔚来、小鹏、理想等国内优势汽车企业。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立足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和生产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公司于 2003 年通过全球零部件行业的通用标准 ISO/TS 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整个产品研发过程进行规范化和流程化。产品开发过程大致可划分为报价与立项、产品设计、过程开发、量产准备四个阶段。

  2、采购模式

  经过多年经营管理,公司已建立起《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规范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设置有严格的评审程序;当新项目进入量产前或批量生产后发生工程更改,供应商须向公司供货商管理工程师提交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申请批准;公司每年根据供货产品质量、交货期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供货业绩和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化工原料、钢材、工程塑料、面料及电子元器件等。通常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客户的特定要求、生产耗用量及其市场价格波动特征而选择性的采取不同采购模式。整车厂商出于保证产业链质量等方面的考虑,对于部分针织和 PVC 面料、控制开关等材料往往要求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其同时指定合同价格、期限和供货方式等合同条款,上述采购模式将有助于维持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对于非定点采购的情况,公司将在通过认证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择优选择原材料供应商,其中化工原料、钢材、工程塑料主要以市场价格逐笔采购;而 EPP 树脂、调角器及部分非指定的面料和控制开关的采购则与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全部作为整车专用件,通常情况下仅配套供应特定厂商的特定车型。基于控制经营风险和提升资产运作效率等因素的考虑,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经营理念,根据与整车厂商签订的框架性销售协议安排新产品开发和批量生产计划。整车厂商作为整车配套市场的核心,在整个 OEM 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其部分非核心业务通常外包给一、二级配套供应商进行生产,而第三方研发生产的零部件在生产完成并达到质量和技术标准后,交由整车厂商完成最终的整车组装工作。

  就公司生产流程而言,首先,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等生产信息,结合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表并发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作为采购、生产准备的依据。生产计划表作为滚动计划,可随供应、生产、销售等情况的变动进行修改;其次,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按照 ERP 的操作流程向仓库领取物料。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注塑模具以及面料复合工艺,公司则通过外包方式进行加工或操作,但各期外部委托生产的发生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4、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面向整车配套市场(OEM),并与国内外整车厂商及其零部件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形成直接的配套供应关系。遮阳板、头枕、顶棚和顶棚中央控制器等公司生产的零部件产品主要用于对外出口。由于国内外整车厂商对于汽车配套零部件的质量和性能等要求严格,因此大多数的零部件采购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和销售框架协议均由整车厂商与公司直接洽谈并签署。当整车厂商推出的新车型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时,其将根据自身的生产需要而选择由公司以直接供货方式供货,或以指定供货方式供货,即公司首先向其总成(或一级)供应商供货,再由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完成组装后向整车厂商供货。

  汽车零部件行业本身由于技术、质量、规模和品牌等实力的限制已形成一定的准入门槛,且前期客户还须对供应商履行严格复杂的资格认证及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因此双方的合作关系一旦建立则相对较为稳固。

  按照零部件行业的惯例,公司产品的销售全部采用自主品牌,虽然自主品牌在整车产品上未得到直接体现,但公司新产品基本为自主研发和设计,使用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为自身所拥有,且市场开拓时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建立在对“Daimay”品牌认同的基础上。

  公司的销售流程具体如下:

  (1)合同竞标

  ①整车厂商根据新车型开发计划向公司提出开发竞标邀请;②公司根据整车厂商对零部件结构和性能的工程要求组织研发并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报价;③整车厂商经过价格评定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开发周期等因素后,确定合作企业并提出产品开发要求;④确认中标后,公司与整车厂商签订产品开发协议并共同推进产品开发试制;⑤公司根据历次整车试验结果修正工程设计方案,并最终通过整车厂商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验证;⑥新车型经过详细检测评估并达到量产条件后,整车厂商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与公司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并由公司开始批量供货。

  (2)定价策略

  公司产品的定价策略较为灵活,主要根据成本加成作为定价基础,并结合不同产品类型确定不同盈利水平。对于已具有市场优势的遮阳板、头枕等产品,公司具有相对较强的市场议价能力,毛利目标相对较高;对于新开发或市场重点培育的产品,公司则利用价格优势占领目标市场,同时通过内部成本控制维持必要的毛利水平

  汽车零部件行业一般采用长期固定协议价,但由于新车型推向市场后销售价格往往逐年下降,
因此配套零部件的价格普遍随之下降,整车厂商一般要求公司的汽车零部件产品每年降价 1%-3%左右。但一般情况下,随着长期供货过程中生产经验的积累,配套零部件的合格率及其生产效率也会大幅提高,公司产品降价的影响可通过内部成本控制和上游成本转移等方式得到一定消化。
  (3)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

  在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整车厂商直接发货并交付产品后完成销售,收取其支付的货款。

  在指定供货方式下,公司一般先与整车厂商签订销售合同,再通过整车厂商指定的一级供应商完成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首先,公司根据产品订单向整车厂商指定的一级供应商交付产品,其后一级供应商完成模块或系统集成后将总成产品交付整车厂商,完成产品交付流程;货款结算流程正好相反,即整车厂商收到产品后按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给一级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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