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