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18-07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迈科”)股东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控”)持有公司股份11,712,2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5.0021%,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光大金控拟通过集中竞价结合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总量不超过7,024,350股的公司股份,即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含),减
持总量不超过4,682,9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
进行,减持结束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含),减持总量不超过
2,341,45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告日至减持
日间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拟
减持数量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发行价。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收到《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减
持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基本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光大金控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712,200 5.0021% IPO前取得:11,712,200股
(二)减持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三)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例 (元/股) 披露日期
光大金控 787,800 0.3365% 2018/4/3~2018/4/3 20.86-22.08 2018/07/11
注:前期减持计划情况: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18-054);相关减持进展及结果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年8月28日、2018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博迈科海
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编号
2018-066)、《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
果的公告》(编号2018-07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原因
区间 源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2018/10/15~
光大金控 不超过: 不超过:3% 4,682,900股 2018/11/21 按市场 IPO前 自身资金
7,024,350股 竞价交易减 2018/10/31~ 价格 取得 需求
持,不超过:2018/11/21
2,341,450股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
计划结束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含),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结束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含),
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告日
至减持日间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拟减持
数量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发行价。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自博迈科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光大金控)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持有的博迈科的股份,也不由博迈科回购该部
分股份。
2、所持博迈科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一年内全部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光大金控将跟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本次减持计划系光大金控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光大金控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光大金控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