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
本次担保金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佛山
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336 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
相应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源鹰牌”)为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石湾鹰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6,5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
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日常经营需要,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 20,500 万元(敞口 8,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及东
源鹰牌分别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336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公司按照持有其 66%股权提供相应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为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按授信额度的 1.2 倍计算)。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47,194.00 万元,公司按持有石湾鹰牌 66%的股权比例为其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银行授信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由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5 年 09 月 29 日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 万元人民币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石湾鹰牌 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
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0,813.98 114,333.07
负债总额 94,762.16 79,821.8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94,463.15 120,876.72
净利润 1,540.60 3,578.25
注:上述石湾鹰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 年 9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佛交银高明 2021
年保证字 102702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6,336 万元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东源鹰牌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佛交银高明2021 年保证字 102701 号),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9,600 万元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人民币 56,5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8.62%,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5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47,0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报备文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