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竞拍后协议
转让的方式购买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集团”)持有的河
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牌”)66%股权、佛山石湾鹰牌
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66%股权、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鹰牌科技”)66%股权、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
贸易”)6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对价合计为 52,000.00
万元。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1 年 2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详
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7)。
2021 年 3 月 10 日,上市公司收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
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石湾鹰牌、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贸易各 66%股权”
转让项目的受让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成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021 年 3 月 16 日,上市公司与鹰牌集团就本次交易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产
权交易合同(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66%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66%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66%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66%股权)》,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 年 3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文件。
2021 年 4 月 1 日,上市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天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1】0286 号)
(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
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根据《审核意见函》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对《审核意见函》中涉及的问题及要求进行逐项落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已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并签订了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法律服务协议书、审计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