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耀亮、胡林、
徐芳、白秀芬、黎华强、袁文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907,264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163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监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
减持不超过1,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85%。减持价格按
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7,654,111
董事、监事、
股
沈耀亮 高级管理人 7,704,111 5.2523%
其他方式取得:50,000
员
股
胡林 董事、监事、 3,100,000 2.1134%IPO前取得:3,100,000
高级管理人 股
员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1,954,901
徐芳 高级管理人 1,954,901 1.3328%
股
员
董事、监事、
白秀芬 高级管理人 587,450 0.4005%IPO前取得:587,450股
员
董事、监事、
黎华强 高级管理人 794,901 0.5419%IPO前取得:794,901股
员
董事、监事、
袁文华 高级管理人 765,901 0.5222%IPO前取得:765,901股
员
注:1、沈耀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54,111股,通过佛山市粤耀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111股;
2、胡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通过佛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1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沈耀亮 400,000 0.2727%2018/10/29~12.19-12.92 2018年9月29
2018/12/31 日
徐芳 640,000 0.4363%2018/10/29~11.72-12.60 2018年9月29
2018/12/31 日
袁文华 29,000 0.0198%2018/10/29~12.03-12.70 2018年9月29
2018/12/31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沈耀亮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2019/2/25~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金需
100,000 0.0682% 2019/8/24 价格 得,其他方 求
股 不超过: 式取得
100,000股
胡林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2019/2/25~按市场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700,000 0.4772% 2019/8/24 价格 求
股 不超过:
7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700,000股
徐芳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2019/2/25~按市场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480,000 0.3272% 2019/8/24 价格 求
股 不超过:
48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480,000股
白秀芬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2019/2/25~按市场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130,000 0.0886% 2019/8/24 价格 求
股 不超过:
130,000股
黎华强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2019/2/25~按市场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180,000 0.1227% 2019/8/24 价格 求
股 不超过:
180,000股
袁文华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2019/2/25~按市场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80,000股 0.0545% 2019/8/24 价格 求
不超过:80,000
股
注:1、沈耀亮本次减持价格不得低于9.52元(其本次减持计划价格下限系公司根据5%以
上股东作出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转让价不低于发行价”
承诺,结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计算得出)。
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沈耀亮、胡林、徐芳、黎华强、袁文华、白秀芬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于其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如其自公司离职,则其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其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