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高管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监事黎华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曾艳华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及增持情况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接到监事黎华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
艳华女士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2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买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持股数(股) 数量(股) 入价格 后持股数 持股比
(元/ (股) 例(%)
股)
黎华强 监事 912,861 10,000 9.76 922,861 0.4226
曾艳华 副总经理、 0 10,000 9.76 10,000 0.0046
董事会秘书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人员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股份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二)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监事、高管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增持资金为个人的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也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