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鑫信托 中金鑫投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30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
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详见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9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
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华鑫信托
华鑫国际
信托理财产 中金鑫投2
信托有限 10,000 5.1% 419.18
品 号集合资金
公司
信托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300天 固定收益型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理财产品是信托类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收益凭证、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认购信保信托业保障基金(如需);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内部审核的程序,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法 定 是否为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
名称 成立时间 代 表 主营业务 本次交
(万元) 实际控制人
人 易专设
华 鑫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
国 际 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
信 托 褚玉 357,484.042 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 中国华电集
有 限 1984.06.01 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 否
公司 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 团资本控股
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重组、并 有限公司
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
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
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
业务;办理居间、咨询、
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
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
放同业、拆放同业、贷
款、租赁、投资方式运
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
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
事同业拆借。
截至 2019 年12 月 30 日,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74,873.95 万元,
资产净额 616,366.46 万元、营业收入 128,197.28 万元、净利润 65,426.02 万元。
(上述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身为佛山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24 日重新登记并更名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
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先后获得《金融理财杂志》举办的金融理财 TOP10 总评榜“金貔貅奖”年度“金牌成长潜力信托公司”、“年度金牌风控力信托公司”、“年度金牌服务力信托公司”、“年度金牌品牌力信托公司”称号;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文化建设百佳单位”、“中国企业诚信文化十佳单位”称号;连续获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先进集体”、“信息化 A 级企业”荣誉称号;荣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年度发展区域经济突出贡献奖”,成为北京市首批重点总部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级二级 A,年度纳税信用 A 级等。
华鑫信托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元) 1,701,285,923.70 1,630,646,486.90
负债总额(元) 708,718,870.65 683,630,551.04
净资产(元) 992,567,053.05 947,015,93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9,251,287.77 5,407,381.64
量净额(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1.92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
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 18.5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信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