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54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853,70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5,959,956.79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7,608,016.80 元。上
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019,977.27 元,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97,061,353.40 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 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具体签订情况列示如下: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0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保荐机
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武汉 127905615310913 410,059,956.79 38,734,315.84 活
东西湖支行 期
民生银行武汉 678588882 200,000,000.00 52,252,688.75 活
分行营业部 期
招商银行哈尔 活
滨分行平房支 451905199010901 0 68,573.78 期
行
招商银行呼和 活
浩特成吉思汗 471901347710202 0 645,511.12 期
大街支行
招商银行乌鲁 991904874010301 0 123,537.95 活
木齐分行 期
华夏银行银川 18050000000527271 0 690,909.09 活
分行营业部 期
建设银行北京 11050171750000000718 0 4,545,816.87 活
马驹桥支行 期
合计 610,059,956.79 97,061,353.40
三、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39,996,162.87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 2018 年7 月 13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11447 号专项报告鉴证。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部分闲置的总额为人民币1 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同意。该笔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归还。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决定将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部分闲置的总额为人民币 1 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
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同意。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尚未到规定使用期限截止日,
尚未归还。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使用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