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082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自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共 10 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公
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编号:2021-155)。
(四)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
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密尔克卫
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60)。
(五)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3.15 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 422.04 万份,行权价格为 95.86 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31.11 万股,授予价格为 47.9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6.5 万份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415.54 万份,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90 人,行权价格 95.86 元/股。
(七)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11 万股,授予登记人数为 7 人,授予价格为47.93 元/股。
(八)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十)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对 615,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一)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因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 1 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0 万份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预
留授予数量为 102.60 万份,实际预留授予对象为 39 人,行权价格 144.62 元/股。
(十二)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对 310,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五)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1、调整事由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5.50 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公式及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5.47 元/股调整为 94.92 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95.47 元/股调整为 94.92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因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对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
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