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0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合计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总裁杨冬云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静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邹勇坚先生、财务总监李超楠女士。
2、增持主体截至披露日的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杨冬云 总裁 0 0%
2 杨静 董事、副总经理 534,000 0.13%
3 邹勇坚 董事、董事会秘书 350,000 0.09%
4 李超楠 财务总监 154,000 0.04%
合计 1,038,000 0.25%
3、增持主体近一年已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总裁杨冬云先生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
建琪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蒋建琪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
的 20,537,2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以每股 13.43 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冬云
先生,标的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275,815,804.70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香飘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冬云)。截至目前,杨冬云先生已支付首期转让款2,500 万元,协议转让股份的申请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
其余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且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的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1 杨冬云 总裁 不低于 800 万元且不超过 1,200 万元
2 杨静 董事、副总经理 不低于 4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 万元
3 邹勇坚 董事、董事会秘书 不低于 4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 万元
4 李超楠 财务总监 不低于 4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 万元
合计 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
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 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设立投资者邮箱和投资者电话专线,与投资者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电话交流以及反路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
三、持续评估改进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