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
2021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
低于 30%的主要原因:为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9,293,331.1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65,492,558.7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43,600,25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6,540,037.7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17.61%。
2.上市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43,600,251 股,以此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16,680,326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
于 30%的主要原因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肝素类产品出口国,主要包括肝素粗品、肝素原料;而肝素制剂基本在国内销售,只有少量出口。由于全球肝素制剂生产企业主要为美欧国家的大型制药公司,我国临床使用的肝素制剂,特别是低分子肝素制剂,也大部分从国外进口。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一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维持着良好的发展,拥有科研、营销、品牌、综合运营等方面长期积累的综合实力及现有的规模化优势,保障了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财务状况,已连续多年实现净利润的有效增长。公司目前初步建立了无菌注射剂的市场布局,并在逐步打造、完善高端无菌注射剂全产业链。未来
公司将深入发展并推广低分子肝素制剂的国际出口及高端无菌注射剂业务,形成公司差异化竞争特点,驱动公司整体业绩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资金需求
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也是转型的关键期。随着公司制剂业务的发展,公司需要更多的研发投入、生产投入及销售投入。主要包括:1、加大研发力度,快速抢占国内/国际市场份额;2、国内制剂规模提高,需要加大生产;3、固定资产投入:扩充产线,继续扩展到十二条产线。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未来三年公司建设、生产、研发需求较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