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9641 万股,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11.964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健友股份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8.2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为 7.8204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9.6076 元/
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437 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1,039,382.92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718,474,289 股减至718,354,648 股(具体以实际核准注销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形式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4 日。
2、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高新区学府路 16 号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电话:021-86990789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