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限制性股票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3人调整为100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14.20 元/股调整为
10.81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03.50 万股调整
为242.97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62.80万股调整为
190.06万股,预留由40.70万股调整为52.91万股。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股份”)于2018
年0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0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金毅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0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18年02月05日通过公司OA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
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02月05日起至2018年02月22日止。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18年02月22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02月0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取
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本次修订不涉
及激励对象的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金毅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8年02月0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6、2018年03月02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同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二、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激励计划确定的113名首次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罗静、钱晓捷、王琪、
高原、李鹏飞、汪蓉莉、黄义钧、吴明珠、陈中明、赵越、杨君、宋光普、候衍军等1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13人变更为100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1)2018年0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03月02日,公司召开了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18年4月3日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事项。以公司的总股本42,350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6,352.5
万元。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因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
数量分别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14.20元/股调整为10.81元/股;总数由203.50万股调整为264.55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62.80万股调整为211.64万股,预留部分40.70万股调整为52.91万股。
(2)原激励对象罗静、钱晓捷、王琪、高原、李鹏飞、汪蓉莉、黄义钧、吴明珠、陈中明、赵越、杨君、宋光普、候衍军等1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64.55万股调整为242.97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11.64万股调整为190.06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0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90.06万股。
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人数及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激励对象由113人调整为10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14.20元/股调整为10.81元/股,总数由203.50万股调整为264.55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62.80万股调整为211.64万股,预留部分40.70万股调整为52.91万股。
原激励对象1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64.55万股调整为242.97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11.64万股调整为190.06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0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90.06万股,预留部分为52.91万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