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03.50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350万股的0.4805%。其中,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162.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844%,占
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40.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6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时间:2017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MA010-1号地
注册资本:人民币42,3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咏群
主营业务:药品原料、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标准肝素原料、低分子肝素原料及其制剂等肝素产业的主要产品类别。
(二)公司治理
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目前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4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1名。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111,272.60 58,191.30 46,872.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422.24 25,723.96 8,755.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30,560.28 13,283.08 6,325.79
净利润
总资产 269,476.05 152,270.29 129,739.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5,226.40 131,460.94 109,267.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31 0.7146 0.24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31 0.7146 0.24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7908 0.3690 0.1757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7 21.37 8.2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8.54 11.04 5.95
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管理层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203.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350万股的0.480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2.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84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40.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61%,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各子公司任职的高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3人,首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各子公司任职的高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目前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确定
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的比例(%)
例(%)
吴桂萍 副总经理 3 1.47 0.0071
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 159.80 78.53 0.3773
核心业务骨干等(共计112人)
预留部分 40.70 20 0.0961
合计 203.50 100.00 0.4805
注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准确地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四)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六)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4.2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
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4.2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
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0836元/股的50%,
即14.05元/股;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3826元/股的50%,即14.20
元/股。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需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七、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限售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