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
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0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预案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重组预案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组预案“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十二、拟注入资产情况”中进行补充披露了交通通信集团拟新注入标的公司相关业务的主要考虑,拟置入业务与标的公司现有卫星通信业务在不同主体开展的原因及背景;相关业务及资产注入目前进展情况,以及面临的主要障碍。
2、在重组预案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十三、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之间的协同效益”中进行补充披露了本次收购卫星通信类业务的主要考虑,本次交易的整合计划,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实现业务整合必要的资产、技术和人员储备,制定的具体措施。
3、在重组预案“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中进行补充披露了公司及现控股股东方是否与交通通信集团就公司未来控制权有协议约定或其他安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比例、交易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情况。
4、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标的公司各版块业
务情况”中进行补充披露了各板块业务的经营模式、应用领域、上下游基本情况、产品定价依据等,及各板块营业收入、毛利、业务现金流等财务数据;结合海事卫星与其他卫星通信的应用差异并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说明公司在产品、技术、渠道、终端客户等方面是否具有显著优势。
5、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六、标的公司研发情况”中进行补充披露了目前标的公司研发部门的设置情况,已取得的研发成果及在产品生产中的具体运用,结合行业和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标的资产研发费用金额及占比情况,评估标的资产的研发能力。
6、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标的公司与原控股东关联交易情况”中进行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原有业务及拟置入业务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业务、资金往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年关联销售、关联采购总额及占比,毛利率、关联交易金额前五名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并说明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交易完成后是否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况。
7、已在重组预案“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中交科技主营业务概况”之“(三)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中进行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现有业务及拟注入业务的资质情况。
8、公司在重组预案“重大风险提示”和“第八节 风险因素”中提示了本次重组完成后各项业务的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定价估值溢价较高和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经营风险等。
修改后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