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6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权
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元园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投资”)签署
了《张元园与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张元园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本公司 78,78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以 13.8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镇海投资,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 1,087,164,000.00 元人民币。
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权拟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6)。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收到控股股东张元园通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
政府、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已于近日分别出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购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收购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均同意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以每
股 13.80 元的价格,协议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元园所持的 7878 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并要求尽快落实后续股权交割等相关工作,确保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平稳过渡。
张元园与镇海投资将根据前述《股份转让协议》及批复文件继续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宜。
三、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审核并最终完成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