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权拟发生变更和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张元园拟转让 29.99%股权,同时公
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或可转换债券及支付部分现金的方式收购杭州
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倪为民、唐美凤、
张婷婷、沈斌耀、王凯凯、蔡建锋、胡丕学、赵丽丽合计持有浙江德
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015,076 股,减
持后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3)。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额减
少至 202,071,240 股。
王凯凯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25 日、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51,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具体内
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
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3)。
沈斌耀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2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226,400 股
倪为民 1,310,400 0.64%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4,000 股
董事、监事、
唐美凤 1,148,196 0.56% IPO 前取得:1,148,196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张婷婷 1,065,960 0.52% IPO 前取得:1,065,96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113,000 股
沈斌耀 1,197,000 0.59%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4,000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044,980 股
王凯凯 1,128,980 0.55%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4,000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044,980 股
蔡建锋 1,128,980 0.55%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4,000 股
董事、监事、
胡丕学 1,065,960 0.52% IPO 前取得:1,065,96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赵丽丽 378,000 0.19% 其他方式取得:378,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2020/3/2
151,4 4 ~ 集中竞价 11.05 1,688, 952,3 0.47
王凯凯 0.07%
00 2020/3/2 交易 -11.19 370 80 %
6
2020/5/1
0.002 5 ~ 集中竞价 12.95 1,166 0.58
沈斌耀 5,000 64,750
5% 2020/5/1 交易 -12.95 ,800 %
5
注: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披露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回购注销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未达标现有
19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的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未达标现有 36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王凯凯、沈斌耀系 36 名激励对象之
一,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
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0-027)。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权拟发生变更
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张元园拟转让 29.99%股权,同
时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或可转换债券及支付部分现金的方式收购杭州伯坦
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9)、《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王凯凯、沈斌耀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倪为民、唐美凤、
张婷婷、沈斌耀、王凯凯、蔡建锋、胡丕学、赵丽丽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倪为民、唐美
凤、张婷婷、沈斌耀、王凯凯、蔡建锋、胡丕学、赵丽丽根据自身资金需求
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
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