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1,729.06 万元,同比增长 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537.06 万元,同比减少 13.81%。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拟定 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与 2021 年度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 2022 年度董事会董事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 8 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董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 5-10 万元/年(含税)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了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
行考核后,按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及制定<董事会合规管理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内容:为推进和规范公司的法治建设,保障公司的合规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提议设立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时,提议由张琳担任主任委员,王宗辉、马思甜担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
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