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 总额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总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内容、规模和投资总额(以下合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
序 项目名称 原投资额 现投资额 原实施主体 拟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及地点 及地点
年产10,000吨 上海安记食 福建省永春
1:1利乐装调 品有限公司 味安食品有
1 味骨汤产品生 12,000.00 8,126.00 /上海市奉 限公司/
产项目 贤区 福建省泉州
市永春县
上海安记食 上海安记食
2 研发中心建设 4,000.00 12,255.00 品有限公司 品有限公司
项目 /上海市奉 /上海市奉
贤区 贤区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
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关于核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6,557,7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承 截至2022年10月31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日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 12,000.00 9,261.20
2 年产700吨食用菌提取物及1,625吨副产品生产项目 18,055.00 8,903.0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413.30 2,288.56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
合计 48,468.30 20,452.77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及具体内容
上述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记”)承建实施,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东方美谷大道,且距离奉贤富力万达广场1000米毗邻5号地铁,厂房于2018年6月完工并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工程规划验收。2020年4月政府要求公司对上海安记在建项目进行改造升级,提出该
地块不再适宜兴建生产型工厂且该项目应向研发中心和总部大厦方向推进,因 此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并努力推进,并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拟将上述年产10,000吨1: 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 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味安”),实施地点变更至福建省泉州市永 春县永春味安厂区,据此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也将发生相应变更。同时,上海安 记在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已建厂房,拟调整 划归上述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该项目仓储配套所需厂房。据 此,原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拟调整变更为如下:
1、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总额 现投资总额 原实施主体 拟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及地点 及地点
年产10,000吨1:1 上海安记 永春味安
1 利乐装调味骨汤产 12,000.00 8,126.00 上海市奉贤 福建省泉州
品生产项目 区 市永春县
上海安记 上海安记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12,255.00 上海市奉贤 上海
区
2、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前后的投资构成情况
(1)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建筑工程费(车间装修费) 5,219 1,345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356 5,356
3 其他费用 460 460
4 铺底流动资金 965 965
合计 —— 12,000 8,126
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安 记变更为永春味安,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奉贤区变更至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投 资总额由12,000万元变更为8,126万元。永春味安厂区占地面积14.69万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17.99万平方米,该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 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将使用永春味安现有厂房,同时由于该项目的机械设备尚未 交付,因此只需增加车间装修费用,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建筑工程费 0 7,755
2 检验设备 1,018 1,018
3 中试设备 2,282 2,282
4 中试设 备 ——管道、配套设施 350 350
及安装费
研发中心装修(按实验室标
5 准:专用实验桌、实验柜、无 350 350
菌室、生化室、抽风系统等)
6 其他费用 0 500
合计 —— 4,000 12,255.00
上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因将上海安记在原年
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已建厂房调整划归上述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作为该项目仓储配套所需厂房,相应增加了上海安记实施该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投资总额。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5个项目总投资48,468.30万元,而发行募集资
金为26,655.77万元,募集资金不足,不足的部分由将公司通过贷款或以自有资金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使得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增加4,381万元,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等实际情况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市场前景
1、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
景目标纲要》规划,国家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在促进消费的同时改善人民
生活品质,推动居民消费升级;在政策和消费升级等多种因素的驱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