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9号文《关于核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6,4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6,557,7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6,5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D-003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507,793.00元,累计利息收入24,847,813.99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54,558.8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4,424,409.29元(含5,770.19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6,981,104.70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存入日 到期日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3500101040026941 2015/12/07 于 2019 年注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于 2019 年注
有限公司泉州经济 13511501046666664 2015/12/07 销
技术开发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55680100100008153 2015/12/07 66,981,104.70 活期
公司晋江池店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1014789143999 2015/12/07 于 2023 年注
公司深圳分行 销
合 计 66,981,104.7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除按照上述议案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外,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未进行其他现金管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下:
公司在建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记”)承建实施,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东方美谷大道,且距离奉贤富力万达广场1000米毗邻5号地铁,厂房于2018年6月完工并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工程规划验收。2020年4月政府要求公司对上海安记在建项目进行改造升级,提出该地块不再适宜兴建生产型工厂且该项目应向研发中心和总部大厦方向推进,因此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并努力推进,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将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永春味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味安”),实施地点变更至福建省泉州市永春
县永春味安厂区,据此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也将发生相应变更。同时,上海安记在上述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的已建厂房,调整划归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该项目仓储配套所需厂房。据此,原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1:1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变更为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投资总额 现投资总额 原实施主体 拟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及地点 及地点
年产10,000吨1:1 上海安记 永春味安
1 利乐装调味骨汤产品生产 12,000.00 8,126.00 上海市奉贤区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
项目 县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12,255.00 上海安记 上海安记
上海市奉贤区 上海市奉贤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表一:《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附表: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实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末累计实现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0,000 吨 1:1 利乐装调味骨汤产 是 12,000.00 8,126.00 1,842.00 22.67% 2024 年 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品生产项目 月
2、年产 700 吨食用菌提取物及 1,625 吨副 否 18,055.00 18,055.00 475.00 10,681.17 59.16% 2024 年 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品生产项目 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4,000.00 12,255.00 7,419.20 60.54% 2024 年 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