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7 日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股票期权 33 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权
益的议案》,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和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权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权益授予日:2023 年 2 月 8 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9.14 元/股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8.27 元/股
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人数: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获授股票期权占授 获授股票期权占目
期权份额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万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 100.00% 0.10%
(合计 15 人)
合计 33 100.00% 0.10%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票股数(万股) 占授予总数的比 票占目前总股
例 本比例
陆磊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4 14.81% 0.01%
事会秘书
沈一林 副总经理 4 14.81% 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 70.37% 0.06%
(合计 8 人)
合计 27 100.00% 0.08%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可行权日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季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③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安排如下表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 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 销。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 日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净利润达到 23,000 万元人民币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净利润达到 36,000 万元人民币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注1:上表所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表所示:
分数段 85 分以上(含) 70-84 60-69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系数/ 100% 80% 0% 0%
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 行权系数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或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1042 号),截至2023 年2 月10 日止,已收到10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5,167,800.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70,000.00 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4,897,800.00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1,391,174 元,股本为人民币321,661,174 元。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办理完成,登记股票期
权 33 万份、登记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1、期权名称:至纯科技期权
2、期权代码: 1000000332、1000000333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 年2 月27 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 27 万股,于 2023 年 2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7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
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本次行权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行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