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销数量:股票期权 32,100 份
注销原因
因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期权的 17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良好”,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受考核结果影响不可行权的 32,100 份股票期权。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11 月 25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
案》,决定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
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14.5 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2.5 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
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
/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 90 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4244 元/份调整为18.26077 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3.074 元/份调整为 32.91037 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52 元/份调整为 35.35637 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 13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 14.3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
因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期权的 17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良好”,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受考核结果影响不可行权的 32,100 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股份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能全部行权拟注销部分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方案》,发表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注销的程序、数量及注销日期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本次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告、办理股份注销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