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 200 万份股票期权与 102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160 万份股票期权与 82 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 40 万
份股票期权与 20 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发布
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19-048)。
3、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公布的《至纯科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
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监
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发布
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58 元/股(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为 16.494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 4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3.16 元/股(2019 年度
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3.074 元/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0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7、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上述股份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51 元/份调整为 18.4244 元/份,
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 名激励对象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 40.2 万股。
9、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6 名激励对象共计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市流通。
10、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 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市流通。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11 月 25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
见书。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 43 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5、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
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
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
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90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4244 元/份调整为18.26077 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3.074元/份调整为 32.91037 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52 元/份调整为 35.35637 元/份。
二、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383 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权益分派实施前因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总股本增加 40.2 万股,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 元(含税)。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18.4244-0.16363=18.26077 元/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33.074-0.16363=32.91037 元/份;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35.52-0.16363=35.35637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4244 元/份调整为 18.26077 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3.07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