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1 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45,250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
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30%办理解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30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8,091,058 股的 1.17%,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为 24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13%,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8,091,058 股的0.94%;预留 6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9.8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8,091,058 股的 0.23%。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2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 258,091,058 股的 0.77%。其中首次授予 16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8,091,058 股的 0.62%;预留 4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8,091,058 股的 0.15%。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102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8,091,058 股的0.40%。其中首次授予 8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39%,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8,091,058 股的 0.32%;预留 2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61%,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8,091,058 股的 0.08%。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19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6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
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为 9.26 元/股;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为 18.51 元/份。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 152 万份股票期权和 81.7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
案》,确定 2020 年 6 月 19 日为授予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6.58 元/股,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3.16 元/股。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调整为 16.494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调整为 33.0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 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8、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 40 万份股票期权和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认为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
象行权,同意回购/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及 1 名 2020 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
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20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 20 万份股票期权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
10、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 402,000 股。
11、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 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三)第二期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项目 首次授予
授予日期 2019 年 8 月 30 日
授予价格 9.26 元/股
授予股票数量 81.75 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51 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20 万股
(四)第二期股权激励历次解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
就,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 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
锁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上市流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共计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
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截至目前,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因分红、送股、转股等导致解锁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说明
1、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依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该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
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序号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
1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