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请做好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科技”、“公司”、“发行人”或“申请人”)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告知函相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
现就告知函涉及问题的核查和落实情况逐条说明如下,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申请人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 34,574.21 万元,据申请人最
新回复,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 38.82%。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并披露:(1)前次募投项目最新进度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比例;(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3)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是否部分与前次募集资金余额用途重合。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
一、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最新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目前处于项目规划建设阶段,预计 2021 年竣工;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晶圆再生项目
已基本建设完毕。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
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 15,600.00 8,833.74 56.63%
晶圆再生项目 20,000.00 20,015.23(注) 100.08%
合计 35,600.00 28,848.97 81.04%
注:晶圆再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晶圆再生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故大于拟投入金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前次可转债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 晶圆再生项目 -
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 半导体晶圆再生 光电子材料及
目 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 二期项目 器件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 前次募投项目与
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业务展开,是公 本次募投项目均 新增项目,不适
联系 司现有业务技术的深化与发展,将推 为半导体晶圆再 用
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向更高层次迈 生业务
进。
区别 1、产品不同,前次募投项目主要生产 本次募投项目主 新增项目,不适
槽式半导体湿法设备,本次募投项目 要是对前次募投 用
主要生产单片式半导体湿法设备,单 项目产能扩增,与
片式设备相比槽式设备技术要求更高 前次募投项目不
2、实施主体不同,前次募投项目实施 存在重大区别
主体为合肥至汇半导体应用技术有限
公司,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本次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启微半导体设
备有限公司,地点为江苏省启东市
三、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是否部分与前次募集资金余额用途重合
1、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
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与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主要产品不同。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至汇半导体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产品主要为槽式半导体湿法设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地点为江苏省启东市,产品主要为单片式半导体湿法设备。
因此,本次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募集资金需求与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用途不存在重合的情况。
2、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
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是对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晶圆再生项目”的产能扩增,系在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基础上的二期扩建项目。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因此,本次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募集资金需求与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用途不存在重合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及公告;
2、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相关银行单据;
3、针对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访谈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符合预期计划;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与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都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扩展,但存在一定区别;本次募集资金需求与前次募集资金余额用途不存在重合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翔云 施继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