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543.23 万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7 号)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至纯科技”)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
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257,924.54(不含税)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742,075.4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众会字(2019)第 790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告的《至纯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 合肥至汇 18,000.00 15,600.00
2 晶圆再生项目 合肥至微半导体 21,000.00 20,000.00
合计 39,000.00 35,600.00
其中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占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1 建设投资 15,627.64 86.82%
1.1 土地使用权 336.44 1.87%
1.2 土建费用 2,628.48 14.60%
1.3 厂房建设费用 5,212.72 28.96%
1.4 设备/软件系统费用 7,450.00 41.39%
2 铺底流动资金 2,372.36 13.18%
合计 18,000.00 100.00%
晶圆再生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占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1 建设投资 18,229.23 86.81%
1.1 土地使用权 1,206.79 5.75%
1.2 土建费用 2,203.44 10.49%
1.3 厂房建设费用 4,910.00 23.38%
1.4 设备费用 9,909.00 47.19%
2 铺底流动资金 2,770.77 13.19%
合计 21,000.00 100.00%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募集资金到位日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 1,882.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半导体湿法设备制造项目-土地使用权 346.62 336.44
2 晶圆再生项目-土地使用权 1,536.00 1,206.79
合 计 1,882.62 1,543.23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超过本次置换金额部分系自有资金投入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43.2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1321 号),认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海至纯洁净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募集资金到位日(2019 年 12 月 26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2、至纯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版)》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同意至纯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至纯科技独立董事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43.2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1,543.23 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