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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90 沪市 至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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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90: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6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所获授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 2019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6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二、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及 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8 万份、限制性股票共计 0.25 万股。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78 人调整为 72 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22
人调整为 2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56 人调整为 51 人;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由 160 万份调整为 152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40 万份不变;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82 万股调整为 81.75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20 万股不变。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内容、方法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相关权益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关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至纯科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