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至纯科技”)股东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科新业”)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7,9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624%;股东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新投资”)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1,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60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依据维科新业、联新投资IPO时的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意向,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维科新业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4,21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0000%;股东联新投资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39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6604%。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维科新业、联新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7,936,500
维科新业 5%以下股东 7,936,500 3.7624%
股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11,940,000
联新投资 11,940,000 5.6604%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日期
401,900 0.1911%2018/8/3~ 23.69-24.19 2018年8月3日
2018/8/30
维科新业
2,581,600 1.2272%2018/9/5~ 20.49-23.293 2018年8月31日
2018/9/28
联新投资 2,100,000 0.9983%2018/8/3~ 23.40-24.60 2018年8月3日
2018/8/30
上述减持比例均以各股东实施减持时的总股本21036万股为基数计算的,公司于2018
年11月30日进行工商变更,总股本已变更为21094万。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期间 格区间
源
维科新业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19/1/2 ~ 按市场价格 IPO取得 自身资金需
4218800股 2% 2019/1/8 求
21094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4218800股
联新投资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19/1/2 ~ 按市场价格 IPO取得 自身资金需
1393000股 0.6604% 2019/1/8 求
13930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股东维科新业、联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至纯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
不由至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维科新业出具了如下持股
意向:
1、在以下期限内将不得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A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B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D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期间。
2、未来转让股份的方式
未来在股份转让的条件满足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
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3、未来转让股份的数量
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100%。
4、公告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将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在公告中需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或者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区间。
5、未来转让股份的期限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6、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后果
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按照持股意向说明转让股份,则转让股份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转让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上述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