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 录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
议案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议案五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1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6)。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合法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阐明发言主题,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
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禁止录音、拍照或录像。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4∶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主持人:丁闵先生
五、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一)宣布本次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二)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举手通过)
(三)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和发言
七、现场投票表决(由监票人主持表决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见证结果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即 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
鉴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4 年 11 月 8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
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议案二
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
融资需求,同意为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37,000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26)。本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截至
目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拟为
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预计情况,列示如下:
担保 被担保 经审议 截至目 本次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 方持 方最近 的担保 前担保 新增 上市公司最 是否 是否
方 保方 股比 一期资 额度 余额 担保 近一期经审 担保预计有效期 关联 有反
例 产负债 (万元) (万元) 额度 计净资产比 担保 担保
(%) 率(%) 例(%)
自2024年第三次
广星 广新 临时股东大会审
发电 发电 100% 98.47 37,000 0 0 30.83 议通过之日起至 否 否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7YPA899Q
3.成立时间:2021 年 06 月 04 日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房产 49 号天浩家园小区 07 号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904,843.97 128,124,211.28
负债总额 70,691,466.95 126,915,858.33
净资产 1,213,377.02 1,208,352.95
资产负债率 98.31% 9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