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或“控股子公司”)
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额由原 3,900 万元增加
至 6,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无同比例进行财
务资助;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 33%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通过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额由原 2,900 万元增加至 3,9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
为确保宏亿电子不受近期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在不影响公司自身运营的情况
下,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通过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为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额由原 3,900 万元增加至 6,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为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 33%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598878773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 2 号
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07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07 月 1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8,484,668.93 203,203,206.82
净资产 35,966,497.94 32,878,707.67
净利润 9,385,500.67 ﹣3,087,790.27
(三)宏亿电子股权结构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确保宏亿电子不受近期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