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华新材”)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 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2,264,335.4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958,661.65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 号),经审验,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 年 7 月 18 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8,350,195.56 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427,872,801.54 元,汇入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5013100094529752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436,222,997.10 元,累计
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11,839,807.13 元,累计支付与承销费用和其
他发行费用相关的进项税 525,860.13 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转回至募
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5,443,743.86 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 297,722.38 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2,579.44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68,708,728.9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银行账号 余额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专 50131000945297528 84,981,607.89
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34050173740800001734 39,217,455.11
公司定远支行 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641454254 20,007,222.22
公司苏州分行 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专 89110078801100002289 24,502,443.70
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户
合计 168,708,728.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9,721.45 万元置换部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晶华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已出具“天衡专字(2023)01698 号”《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
9,721.45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4)00656 号《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晶华新材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华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晶华新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晶华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