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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12月20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6-12-30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GOLDEN UNION BUSINESS MANAGEMENT CO., LTD.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140 号 14 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发行人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7,000 万股,包括公开
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
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发行人发
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 25%;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
额的, 发行新股数量按照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与新
股发行相关费用之和除以预计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老
股转让数量按照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扣除发
行新股数量确定。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 3,500 万股,
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
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
控股股东锦和投资、实际控制人郁敏珺女士承诺: (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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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股票如有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
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3)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其每年减持发行人股
份数量不超过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两年合计减持发行人
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减持时,将提
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平安创新资本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其减持所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达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40%;其减
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
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苏州华映、无锡华映、常熟华映承诺:( 1)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其累计减持所持股份数量将达到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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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的 40%;其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情况的, 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
锦友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股票如有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
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3)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其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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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及减持意向
1、控股股东锦和投资、实际控制人郁敏珺女士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3)上述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其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 两年合计减持发行人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其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4)若锦和投资/郁敏珺未履行上述承诺,
锦和投资/郁敏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
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
月。如果锦和投资/郁敏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锦和投资/郁敏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如果因锦和投资/郁敏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锦和投资/郁敏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平安创新资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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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其减持所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达其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40%;其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
日公告。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
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若平安创新资本未履行上述承诺,
平安创新资本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
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
月。如果平安创新资本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平安创新资本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
户; 如果因平安创新资本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平安创新资本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苏州华映、无锡华映、常熟华映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其累计减持所持股份数量将达到其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40%;其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
易日公告。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
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若华映资本未履行上述承诺,
华映资本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
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
果华映资本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华
映资本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果因华映资
本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华映资本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锦友投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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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
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
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其减持时,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4)
若锦友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锦友投资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
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锦友投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锦友投资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 如果因锦友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锦友投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股东承诺
除锦和投资、平安创新资本、锦友投资、苏州华映、无锡华映和常熟华映以
外,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案
1、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7,000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