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公司名称: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江西
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连冠);
增资金额: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西永冠增资 18,000 万元,其中 1,800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 16,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江西
永冠注册资本由 21,200 万元增加至 23,000 万元;向江西连冠增资 32,000
万元,其中 6,400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 25,6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山东永冠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6,400 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 号)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7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975,266.9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024,733.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2]6194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 37,662.26 32,000.00
目
2 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 18,415.00 18,000.00
3 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17,202.40 9,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17,500.00
合计 90,779.66 77,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为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募 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拟使用募集资
金向江西永冠增资 18,000 万元,其中 1,800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 16,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江西永冠注册资本由 21,200 万元增加至 23,000
万元;向江西连冠增资 32,000 万元,其中 6,400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
25,6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江西连冠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6,400 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江西永冠
名称 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毓成
注册资本 21,2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29591817863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经营范围 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
装潢印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
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
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32,931.15 万元,净
资产为 103,285.1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3,827.78 万元,净利润 16,297.4 万元。
该项增资完成后,江西永冠仍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江西连冠
名称 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玉平池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29MA7AUFGH4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经营范围 电子及集成电路胶带、电子工业胶带、汽车改色膜,隔热
膜(车窗膜),车衣膜,VHB 胶带等汽车系列胶带、各类粘
胶制品(除危险品)、其他特殊用途胶带、粘胶配套材料(除
危险品)、光学胶膜、锂电池行业用功能性薄膜材料及其衍
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纸制品、办公用品、日用百
货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99.88 万元,净资产
为 499.88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12 万元。
该项增资完成后,江西连冠仍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永冠、江西连冠、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会同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七、本次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
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保荐机构认为:永冠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江西连冠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永冠新材前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