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3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日(共计10日),公司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将本次拟激励对
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以书面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还公告了《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对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
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6亿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6,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8,800万股。该方案目前已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董事会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1486.60×(1+0.4)=2081.24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486.60万股调整为2081.24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派息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V)÷(1+n)=(14.72-0.3)÷(1+0.4)=10.30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72元/股调整为10.30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内容、事由、方法、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