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7-043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8号公司三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3,236,9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75.90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永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叶鸣琦、独立董事马国鑫、陈农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叶鸣琦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总经理汪伟东,副总
经理汪兴琪、张良川、周陈,财务总监唐洪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3,236,974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2017 年中期利润分 6,275,774 100 0 0 0 0
配方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碧茜、程兴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