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1-083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将由 43,602.90 万股减至 43,591.9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3,602.90 万
元减至人民币 43,591.9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及 2021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B 区园区南路 5 号工业中心 4
号楼 3 层
2、 申报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起 45 天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30-11:30,13:30-17:00)
3、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 联系电话:0891-6601760
5、 传真号码:0891-660176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