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06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4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53%,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元/股。
根据2016年10月11日(T-1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50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发行数量为4,55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4231497%。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0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6年10月13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主持了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5435,7935,2935,0435
末“5”位数 89251,39251
末“6”位数 995133,495133,849678
末“7”位数 1193407
末“8”位数 60949135,80949135,40949135,20949135,00949135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五洲新春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45,54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五洲新春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6年10月12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1,8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28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其余1,80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27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9,792,470万股。
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
初步询价时 初步询价时拟
序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号
(元/股) (万股)
1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8.80 500
2 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8.80 3060
3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80 3060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8.80 3060
5 刘志强 刘志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8.80 3060
6 黄文军 黄文军 8.80 3060
7 周赟 周赟 8.80 3060
8 谢百三 谢百三 8.80 3060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有效申购股数 占网下有效申 初步获配股 占网下发行
配售对象类别 获配比例
(万股) 购总量的比例 数(股) 数量的比例
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A类) 2,575,510 26.30% 2,025,157 40.02% 0.00786313%
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B类) 1,070,220 10.93% 758,944 15.00% 0.00709148%
其他(C类) 6,146,740 62.77% 2,275,899 44.98% 0.00370261%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其中零股1,796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8608101、0755-8370595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申购数量 获配数量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万股) (股)
1 葛红 葛红 3060 1133
2 吴国清 吴国清 3060 1133
3 丁坚 丁坚 3060 1133
4 王强 王强 3060 1133
5 汪利萍 汪利萍 3060 1133
6 程天虹 程天虹 3060 1133
7 叶林 叶林 3060 1133
8 乐健 乐健 3060 1133
9 刘春虎 刘春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