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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7: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发行人”或“公
司”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5,0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4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060 万股。回
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0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47%;网
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9.53%,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8.80 元/股。
五洲新春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
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1,862,979 户,
有效申购股数为 107,621,482,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858365%。配
号总数为 107,621,482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 100,107,621,48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 2016 年 10 月 11 日(T-1 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
50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发行数量为 4,55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4231497%。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T+1 日)在上海
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并将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T+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并于2016年10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 8.80 元/股的价格在 2016 年 10 月 1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
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
为 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
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
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
为准)由后向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
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髙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10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