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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7:五洲新春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2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6年10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10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
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髙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0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八、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要提示
    1、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7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五洲新春”,股票代码为60366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66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6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0,240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4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53%。
    3、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6年9月28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备案工作。国海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国海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初步询价日为2016年9月29日(T-4日)至2016年9月30日(T-3日)。
    6、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9月27日(T-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超过3,000万元的;网上投资者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可在2016年10月12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6年10月1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0月11日(T-1日)组织安排网上路演推介。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6年10月10日(T-2日)刊
登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
    8、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9、本次网下及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74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五洲新春”,股票代码为60366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667。
    2、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6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网下初始发行3,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47%,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具体数量将在2016年10月11日(T-1日)《发行公告》中明确。根据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确定回拨比例,并相应调整网上和网下发行最终数量。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的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实施。
    4、符合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一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入围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2016年9月29日(T-4日)至2016年9月30日(T-3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的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7、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
    8、2016年10月1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9月27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一)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需满足的条件
    1、已在初步询价启动前一日,即2016年9月28日(T-5日)12:00前按照《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在证券业协会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系统电子平台完成备案。
    2、已开通上交所网下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