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上虞市丰惠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4,400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
发行股数: 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 行中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000万股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先生、控股股东东大针织,以及股
东东大控股、裕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
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
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其他股东,即满博投资、满古投资、乐融投资、佐力
控股和高磊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张间芳、 张家地、
张慧频、陈卫丽、刘国海、芦建根、郑钰栋、沈洪斌、谢小
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
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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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
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龚文澜、熊建军和闻儿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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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