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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3 沪市 三祥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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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3:三祥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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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7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5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了 20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500 万元
(含发行费用),扣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 540.95 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59.05 万元(此金额未包含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各项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14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投入进度(%)

年产 2 万吨氧氯化锆        35,850                20,5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审议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拟将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之收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规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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