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3月2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1,000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祥新材”)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30日,以9.44元/股的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41,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年1月30日。
2、授予数量:41,000股。
3、授予人数:7人。
4、授予价格:9.4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股本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范良宵 中层管理人员 5,000 12.195% 0.00368%
黄水龙 核心业务人员 3,000 7.317% 0.00221%
刘成和 核心业务人员 2,000 4.878% 0.00147%
李有成 核心技术人员 3,000 7.317% 0.00221%
刘印阁 核心技术人员 2,000 4.878% 0.00147%
李小毅 核心技术人员 16,000 39.024% 0.01179%
陈美育 核心技术人员 10,000 24.390% 0.00737%
合计 41,000 100% 0.03021%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计算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限制性股
票总量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2015年、2016年、2017年净利润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19年
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2015年、2016年、2017年净利润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
票第二次解除限售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激励成本。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考评结果(S)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 0.9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14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3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7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认缴的限制性股票款人民币387,04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柒仟零肆拾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壹仟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46,04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零肆拾元整)。
截至2019年3月10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35,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累计股本人民币135,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3月28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由135,709,000股增加至135,750,000股。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宁德市汇阜投资有限公司、宁德市汇和投资有限公司、日本永翔贸易株式会社,三者合计持有公司85,083,100股,持股比例为62.695%。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62.676%。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642,100 4,1000 86,683,1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9,066,900 49,066,900
总计 135,709,000 4,1000 135,75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解除限售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基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41,00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78,840.00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元) (元) (元) (元)
378,840.00 260,452.50 110,495.00 7,892.50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